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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貞豐縣人民法院集中宣判2起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案件

近日,貞豐縣人民法院對兩起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案件進行集中公開宣判。

案件一

2022年12月3日,被告人羅某明知他人實施網(wǎng)絡(luò)犯罪活動,仍將自己的一張銀行卡給他人進行支付結(jié)算,查實被詐騙資金流入4萬元,被告人羅某將上述涉詐騙資金4萬元取現(xiàn)后交給上游,并從中獲利1200元。


【資料圖】

經(jīng)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羅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違法所得依法追繳,上繳國庫。

案件二

2023年3月2日,被告人晏某某為獲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借用銀行卡是用于網(wǎng)絡(luò)犯罪活動的情況下,仍和對方商談好轉(zhuǎn)賬的回扣比例,將自己的一張銀行卡提供給他人進行網(wǎng)絡(luò)詐騙資金轉(zhuǎn)賬,被害人周某某向該銀行卡賬戶轉(zhuǎn)入被詐騙資金人民幣120000元,被告人晏某某又聽從他人安排,提取現(xiàn)金人民幣120000元交給他人,并非法獲利1700元。

經(jīng)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晏某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二千元,違法所得依法追繳,上繳國庫。

法官提醒

世界上沒有“動動手指就能賺錢”、“只要幫取現(xiàn)金,就給抽成”等輕松便捷的賺錢方式,不靠自己的雙手和辛勤勞動所得的終是不義之財,會使你失去更為寶貴的東西。不要為了蠅頭小利觸碰法律底線,悔不當初! (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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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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