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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球觀焦點:山西一男子猥褻9歲女童被刑拘 曾兩次因猥褻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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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新京報記者從山西侯馬市公安局獲悉,近日,男子武某玉因強行將女童抱到面包車上進行猥褻被刑拘。警方透露,武某玉系山西河津市人,曾兩次因猥褻兒童罪被河津法院判刑。

2月8日11時32分,侯馬市公安局發(fā)布通報稱,2月6日15時許,侯馬市公安局接群眾報警稱一男子涉嫌拐賣兒童,已被制服。接報后,民警迅速趕到現(xiàn)場,將該男子抓獲歸案。經(jīng)審查,犯罪嫌疑人武某玉在侯馬市金水橋市場附近將9歲女童江某強行抱至一面包車上,隨后實施猥褻,被群眾當場抓獲。目前,犯罪嫌疑人武某玉因涉嫌猥褻兒童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據(jù)了解,犯罪嫌疑人武某玉,男,28歲,山西河津市人,曾于2015年、2019年兩次因猥褻兒童罪被河津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通報還提到,公安機關將依法辦案,嚴厲打擊侵害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行為。鑒于該案被害人系未成年人,涉及隱私保護,為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警方呼吁廣大網(wǎng)友和辦案部門共同守護好受害人,防止二次傷害。(記者 張建斌 薄其雨)

關鍵詞: 侯馬市公安局 猥褻兒童罪 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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