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劉坤收到了英國曼徹斯特大學的錄取通知書,為了支持兒子留學,劉衛(wèi)東夫妻拿出了半輩子的積蓄,將兒子送往了英國。
而劉坤也不負父母所望,從曼徹斯特大學畢業(yè)后,又考上了倫敦王國學院,成為了一名醫(yī)學統(tǒng)計學專業(yè)的博士生,到了2012年,劉坤從倫敦王國學院畢業(yè),同時加入了英國國籍,還獲得了在英國購買房產的資格。
那一年,劉坤和父母說,他想要在英國買房,長期居住。在劉衛(wèi)東夫妻看來,孩子定居英國是一件好事,也驕傲于兒子能在英國扎根。
于是,在得知兒子看好了英國南克羅伊登一棟標價43萬英鎊(約350萬人民幣)的房子時,他們咬著牙對兒子說:爸媽還有些積蓄,會盡可能的支持你!
雖然劉坤對父母說,他不急,只要能湊夠首付,剩下可以貸款,以后他慢慢還,但劉衛(wèi)東夫妻總擔心兒子背著房貸,在英國生活會很艱難。
于是,他們不僅把自己的積蓄轉到了兒子的銀行卡里,更陸陸續(xù)續(xù)和親朋好友們借了不少錢,就為了能讓兒子早日將房貸還清。
然而在2013年,劉坤在電話的另一端,鄭重的向他們介紹了一個名叫吳璇的女性,說是他的的女朋友!
劉衛(wèi)東夫妻一下子就懵了,雖然劉坤已經二十九歲了,但劉衛(wèi)東夫妻還是覺得,兒子戀愛的消息來得太過突然,因為在送劉坤出國留學時,他們就有過心照不宣的約定——上學期間不談戀愛。
第一,他們擔心讀書期間談戀愛,會耽誤劉坤的學業(yè),其二就是,擔心劉坤找到是國外的女性,而父母會因為生活習慣和觀念等問題,與劉衛(wèi)東未來伴侶產生矛盾。
嚴格來說,2013年時,劉坤已經畢業(yè),向父母挑明戀情并不違反約定,更別說吳璇也是華人,從習慣和觀念上出發(fā),也不會和父母有太多沖突。
可劉坤的母親康亞麗卻依然對吳璇表示了不喜歡的態(tài)度,她固執(zhí)地認為,吳璇比劉坤還大三歲,配不上自己優(yōu)秀又帥氣的兒子。
“別著急上火,孩子才談戀愛,能不能成還不一定呢!”康亞麗的老伴這樣安慰道,后來,雖然康麗亞不喜歡吳璇,但也勉強接受了吳璇的存在。
可讓康麗亞內心不安的是,在2015年4月份以后,他們和劉坤的通話受到了阻礙,每一次他們把電話打過去,聽到的都是吳璇的聲音,問起劉坤的時候,吳璇不是說劉坤不在身邊就是他還在忙,無法和劉衛(wèi)東夫妻通話。
當時,劉衛(wèi)東夫妻安慰自己:兒子遠在英國,自然要為了生活和事業(yè)而忙碌!和吳璇聊過幾句后,他們就會把對兒子的囑咐告訴吳璇,請她幫忙轉達。
他們以為,等兒子忙過這一段時間后,自然會給他們撥打電話,然后想辦法安排他們到英國一同居住。
但劉衛(wèi)東父母怎么也沒想到,半年多時間過去,他們收到的不是兒子要將他們接到英國共同生活的邀請,而是兒子決定和吳璇結婚的消息。
劉衛(wèi)東夫妻當下就坐不住了,兒子自作主張的操辦婚禮,卻只給了他們一個“通知”,這種行為他們根本無法接受。
他們更想不明白,一向孝順的劉坤為何會選擇自行舉行婚禮,即便他們不喜歡吳璇,難道還會強逼兩人分手,甚至不愿意為劉坤操持婚禮嗎?
劉衛(wèi)東夫妻帶著對兒子“不孝”的埋怨辦齊了所有手續(xù),飛往英國,可當他們真正見到兒子時,卻已經無力去追究兒子擅自結婚的“不孝”了。
因為他們忽然得知,劉坤已經因為癌癥在病床上躺了很長一段時間,他們英俊挺拔的兒子,已經被病魔折磨得不成人形。
“爸媽,對不起……”聽著兒子虛弱的聲音,劉衛(wèi)東夫妻心如刀絞,兒子才成年就來到英國求學,十多年來,與他們聚少離多,但即便見面再少,優(yōu)秀的劉坤依然是他們心中的驕傲,可如今,兒子連對他們笑一笑都顯得那么艱難。
在父母抵達后的半個月左右,劉坤就撒手人寰,徒留悲痛的老兩口與他的新婚妻子吳璇,他們共同為劉坤辦理了后事。
在追思會完成后,劉衛(wèi)東夫妻本想著,要到兒子的家里看看,為兒子收拾遺物,也去看一看那個他們付出了大量積蓄購買的房子,以及里面充滿兒子生活痕跡的地方。
可就在他們想要進入兒子生前的家時,他們新晉的兒媳吳璇攔在了他們面前,吳璇說:“這是我的房子,你們不能進去!”
劉衛(wèi)東夫妻倆懵了,他們是劉坤的生身父母,難道劉坤去世了,他們竟然沒有進入兒子生前房產的資格?
如果供養(yǎng)劉坤近三十年的他們沒有資格,那才和兒子結婚不過三個禮拜的吳璇又有什么資格說這套房子是她的?
面對老人的質問,吳璇讓律師拿出來劉坤的遺囑,遺囑中,劉坤將這套價值43萬英鎊的房子贈予了吳璇??赐赀z囑的那一瞬間,老人的第一反應就是:不可能!
劉坤一向是個孝順的孩子,也曾有過將他們接到英國生活的意愿,這套房子,就是兒子為了與他們共同生活而準備的。劉坤怎么可能將房產全權留給吳璇?
再者說,當初購買這套房子時,老兩口是出了大錢的,而劉坤也知道,為了給他籌集房款,老兩口還向親戚借了不少錢。
因此,劉坤不可能在明知自己時日無多的時候,不給老兩口留下任何財產,枉顧他們的晚年。
最重要的是,兒子和吳璇才認識多久?結婚也才三個禮拜,劉璇也沒有給劉坤留下一兒半女的,他們的感情能有多深?
甚至他們可以說,對劉家而言,吳璇約等于外人,劉坤怎么可能把這棟價值高達三百多萬人民幣的房子留給這么一個外人呢?
于是,老兩口懷疑起了遺囑的真實性,因為遺囑的立定日期與劉坤的死亡日期相當接近,當時劉坤昏迷的時間多于醒來的時間,意識是否清晰尚不可知。
并且,在那段時間里,吳璇又以溝通不方便等原因為由,拒絕了劉衛(wèi)東夫妻對兒子的陪護請求,因此,他們并不認可這份遺囑的法律效力。
可吳璇卻不管那么多,她和劉坤父母本就不熟悉,也從劉坤口中知道,康麗亞一直不喜歡自己,現在劉坤去世了,她也不想與劉衛(wèi)東夫妻虛與委蛇,以免憑添爭吵,因此,才會在劉衛(wèi)東夫妻想要進入房子居住時進行阻攔。
但吳璇的阻攔,卻徹底惹怒了劉衛(wèi)東夫妻,老兩口說,我們可以不在乎這高達幾百萬人民幣的房產,但卻不能讓自己兒子的遺產這么不明不白的落到吳璇這個騙子的手里。
于是,在劉坤尸骨未寒之時,老兩口為了這棟“遺產”,對兒媳提起了訴訟,他們要求廢除遺囑的效力,拿回房子的所有權!
在法庭上,劉衛(wèi)東父母說,他們努力供養(yǎng)劉坤讀書實際上等同于在兒子身上進行投資,因此,劉坤的成就也與他們的付出有關,所以,劉坤的遺產必須與他們相關!
而且,從2012年到2014年間,他們?yōu)閮鹤犹峁┝硕噙_三十二萬英鎊的資金,這筆錢也是他們對兒子劉坤的投資,也可稱為軟貸款。
付出這筆資金時,他們心中是樂意的,因為這筆錢可以讓劉坤過上更好的生活,而劉坤也是一個孝順的兒子,更是一個善于學習的人。
因此,他們相信,在兒子小有所成時,必然會將他們接到身邊,回饋他們的付出,同時,也照顧他們的晚年。
所以,劉璇所繼承的這棟房產,實際上是屬于他們的,而為劉坤購房提供資金的他們也應該是房產的實際所有人,所以,兒子將房產全部留給吳璇的遺囑是不符合法理的。
此外,劉衛(wèi)東夫妻還在法庭上聲稱吳璇是個騙子,她以婚姻為條件,騙取了劉坤的信任,并以各種手段阻止他們與兒子進行溝通,以至于他們連兒子身患重病,不久人世都不知道。
后來,劉璇還在劉坤意識不清的情況下,誘騙劉坤立下了這么一份遺囑,其心可誅。
劉衛(wèi)東夫妻認為,如果不是吳璇誘騙了劉坤,那么僅憑吳璇與劉坤短短兩年的感情,劉坤不可能枉顧父母,將傾注了父母畢生積蓄買來的房子留給吳璇!
面對劉坤父母的指責,吳璇卻不慌不忙,她先是拿出了買房時,她父母付出了二十萬英鎊的證據,以證明劉衛(wèi)東夫妻所說的為他們提供了32萬英鎊的購房款屬于夸大其詞。
同時也證明,這棟房子是他與劉坤共同出資購買的,因此,在劉坤去世后,房產理應由她繼承。
另外,她還說,劉衛(wèi)東夫妻給劉坤的三十多萬英鎊并不屬于“貸款”,而是“禮物”,按照中國的婚俗,這三十二萬英鎊是劉衛(wèi)東夫妻給予她的“聘禮”。
而自家出資的20萬則是嫁女兒時的陪嫁,都屬于老人對他們這新生家庭的贈予,因此,他們并沒有義務進行償還。
其次,劉坤確實動過要將父母接到英國生活的念頭,但康麗亞與自己不合,所以,劉坤對她承諾過,哪怕是把劉衛(wèi)東夫妻倆接到英國,也不會住在一塊,以免婆媳間產生紛爭,影響生活質量。
而且,按照劉衛(wèi)東夫妻的個人情況,他們是否能夠拿到簽證,來到英國居住都是一個問題,而劉坤在意識到簽證問題后,也已經在考慮把父母安排于國內養(yǎng)老院居住的可能性。
所以,劉坤的買房計劃與居住計劃其實是分開的,因此,劉衛(wèi)東夫妻是房產實際所有人的說法并不成立。
第三,吳璇并沒有主動去隔絕劉坤與劉衛(wèi)東夫妻進行溝通,劉坤在確診為癌癥患者后,確實想過要把父母接過來照顧他的生活。
但是他又擔心父母經受不住這樣的打擊,又害怕父母因言語不通在英國生活更為困難,這才隱瞞了他的病情,并請自己成為與他父母溝通的中間人。
至于康麗亞指責的,在劉坤最后的日子里,以種種理由拒絕讓他們陪護劉坤,更是康麗亞等人的臆測,兩位老人在英國人生地不熟,與醫(yī)護人員進行溝通也存在困難,根本無法很好的照顧重病昏迷的劉坤,所以,陪在劉坤身邊的人才是她。
第四,說自己以與劉坤結婚為手段,騙取劉坤信任,并誘騙劉坤簽下遺囑的猜測也并非事實,遺囑是在劉坤意識清晰時,由他的律師幫忙擬訂的,在簽訂房產的唯一繼承人為吳璇之前,律師還曾為其擬訂過另外一份遺囑,只不過那份遺囑被劉坤否決了。
最后,劉衛(wèi)東夫妻所說的,自己與劉坤是在2013年才確定男女朋友關系這一點也是錯誤的,早在2005年,她就與劉坤在曼徹斯特大學相識。
相識不久后,24歲的她就與21歲的劉坤確定了戀愛關系,當時劉坤與很多留學生一樣,在校外租賃了住房,而她在與劉坤確定關系沒多久后,就住進了劉坤的出租屋里,開始了和劉坤同居的生活。
當時,小情侶共同居住,也共同承擔房屋租賃金額的行為在留學生圈子中很常見,只不過,劉坤礙于父母對他的期盼和學習期間不能談戀愛的要求,才沒有將兩人已經建立戀愛關系的事實告訴父母,而是選擇了隱瞞。
而且,在交往過程中,她也曾多次聽劉坤抱怨過父母對他戀愛的干預,但劉坤知道父母是為了他好,所以每當父母旁敲側擊的詢問劉坤有沒有談女朋友的時候,都選擇了否認,以安父母的心。
而且劉坤父母也早就知道劉坤身邊有她這么個人,有時候他們與劉坤通話時,自己就在劉坤身邊,劉衛(wèi)東夫妻還曾開口詢問過她,只不過劉坤都以“只是一個朋友”敷衍了過去。吳璇說,她沒想到,當年劉坤的隱瞞和敷衍竟成為了劉衛(wèi)東夫妻攻擊自己的理由。
另外,早在2012年的時候,和吳璇走過七年之癢的劉坤就單膝跪地,向她求婚了,而她也鄭重地答應了劉坤的求婚,決定與他相伴一生。
也是那個時候,劉坤才計劃著在倫敦的南克羅伊登購置房產,嚴格來說,這套房子,是劉坤人生計劃中,娶她為妻子的先決條件,把房子留給自己,也是劉坤給自己留下的保障。
從始至終,她與劉坤都是真心相愛的,步入婚姻的殿堂,也是他們共同的決定,因為劉坤一直以沒能給她一個婚禮為遺憾,所以,她才會選擇與劉坤在醫(yī)院的病房里接受牧師的祝福,結為夫妻,她只是想讓劉坤能夠走得沒有遺憾。
但承受了喪子之痛的劉衛(wèi)東夫妻無法接受劉璇的說法,他們?yōu)榱舜蜈A兒子的遺產官司,在中國與英國之間頻繁往返,而吳璇,也在這三年多的時間里,遞交了相關資料。
2019年3月,英國法官尼古拉斯·帕菲特對這起跨國的遺產爭奪案進行了宣判——依據雙方提供的證詞和證據和英國法律,法庭認定劉坤的遺囑有效,吳璇勝訴!
尼古拉斯法官認為,劉坤所立的遺囑是以吳璇為先的,在立遺囑時,劉坤個人就不認為他需要對父母對“資助”進行償還,同時,劉坤還認為他對妻子的責任與義務是大于父母的。
因此,無論劉坤生前是否有過要將父母接到英國生活的想法,在遺囑面前,都沒有多大的效力,從遺囑中看,劉坤并沒有表示出父母是房產的實益所有人的意圖。
另外,劉坤訂立遺囑時,是有律師在場的,而律師擬定遺囑的前提是:確定立遺囑人的意識是清晰的。
因此,在訂立遺囑時,律師會對劉坤的精神和身體狀況做一定的考量,在確定立遺囑人是完全行為能力人時,才會同意讓其在遺囑上簽字。
而據收到的證據顯示,律師總共為劉坤草擬過兩份遺囑,而劉坤在第一份遺囑中畫上了“x”,證明他并不認同第一份遺囑,因此,他簽字的,將遺產留給妻子吳璇的遺囑是合法且有效的。
同時,尼古拉斯法官也認為,或許他們可以針對這種特殊案件采取一定的補救措施,但卻不能違背立遺囑人劉坤的意愿,將房產的一部分判給劉衛(wèi)東夫妻。
對于這樣的結果,劉衛(wèi)東夫妻自然是不服的,因此,在法庭宣判后,他們就決定提起上訴,從2019年至今,他們一直在收集各種證據,希望能夠拿回用自己畢生積蓄購買的房產的部分所有權,但是因為全球疫情肆虐,他們的上訴之旅異常艱難。
而當劉璇與劉衛(wèi)東夫妻的遺產爭奪案被各界媒體報道后,有一位自稱是知情人士的匿名網友爆料,其實這一切都是吳璇的陰謀。
這位匿名人士說:劉坤在得知自己患上癌癥時,就想著通知父母,并將父母接到英國,但吳璇卻為了合理合法的繼承劉坤的遺產,選擇了阻攔,并以各種理由,拒絕讓劉坤與父母直接對話。
在2015年十一月,吳璇趁著劉坤因病意識不清的時候,哄騙劉坤與她結婚,并故意在婚禮舉行前夕才通知劉衛(wèi)東夫妻,后又仗著劉衛(wèi)東夫妻在英國言語不通,人生地不熟這一點,阻隔了老兩口對兒子的陪護,間接限制了劉坤的自由。
因為知道劉坤母親康麗亞對她不滿,因此,在劉坤清醒的時候,吳璇總是反復地提及康麗亞不希望見到她,但是她卻不愿意離開劉坤,希望能夠陪伴劉坤走完人生最后的一程。
所以,出于對吳璇后半輩子的擔憂與愧疚,劉坤才在臨死前與吳璇結婚,并把房產作為遺產贈予了吳璇。
這位不具名人士的言論很難考證,因為他除了發(fā)布這一消息外,并沒有公布實際證據,所以我們也不能以此斷定吳璇是個心機深沉的女人,也更不能斷定劉坤的遺囑是在被誘哄的情況下訂立的。
但吳璇在剛辦理完劉坤的后事時,就以“這是我家”為由,將劉衛(wèi)東夫妻趕出家門一事,卻顯得格外地不近人情。
或許,這也是劉衛(wèi)東夫妻懷疑她誘騙了自己兒子,侵占本該屬于他們的遺產的重要原因之一,因為劉衛(wèi)東和康麗亞曾多次聲明,他們爭奪的并不是兒子的遺產,而是想要一個真相。
作為局外人,我們很難了解這起遺產糾紛案的真相,但以英國法官的判決而言,劉坤將遺產留給吳璇是真實有效的。
也許,劉坤真的如吳璇所言,是感激她多年的陪伴與憂心她的后半生,這才選擇將房產留給她,但這也不能否認,劉坤的決定對父母而言太過殘忍。
首先,父母傾盡所有為了他的前程而付出,或許其中有投資和獲取回報的意思,但享受了父母付出的他,也應該肩負起為人子的責任,而劉坤卻在拿走父母畢生積蓄和明知無法照顧父母晚年的情況下,選擇把遺產留給妻子,徒留老兩口孤苦無依。
其次,他知道康麗亞與吳璇不和,但卻沒有想過,如何幫助吳璇爭取母親的認可,反而為了避免母親與妻子產生矛盾而將兩人“隔離”,而將房產全部留給妻子,無疑激化了康麗亞與吳璇之間的矛盾,同時,也狠心的“拋棄”了父母。
最后,如果劉衛(wèi)東夫妻與吳璇所說的關于劉坤戀情的事情都是真實的,那么劉坤更是一個不夠有擔當的人——他沒有做到如與父母約定那般,在求學期間不談戀愛,這本身就辜負了父母對他的信任。
他小心翼翼地隱瞞與吳璇的戀情,對吳璇而言,同樣是一種傷害,這種隱瞞讓吳璇缺失了一份安全感,在戀愛期間就獲得一種劉坤父母并不愿意接受她的認知。
后來又直白的告訴吳璇,他的母親不喜歡她和她的家人,自然而然的就使得原本可以緩解的婆媳關系更加僵持。或許,這也是吳璇之所以在劉坤死后,將劉衛(wèi)東夫妻“趕”出自己家的原因之一。
另外,我們還需關注的是,中國父母對孩子的“投資”問題,望子成龍,并愿意為孩子付出一切是很多父母心甘情愿的選擇,但劉坤父母在為孩子付出一切的同時,也在用這種付出去干預孩子的成長和人。
其實,在這一起遺產爭奪案中,每一個人都有其過錯,劉衛(wèi)東夫妻錯在不懂得對兒子“放手”,劉坤錯在不懂得成為父母與妻子之間的橋梁,而吳璇則是錯在認定了她只是嫁給劉坤,與劉衛(wèi)東夫妻本不該有太多糾葛……
或許,讓這樣的案件不再發(fā)生的根本條件就是父母學會對孩子放手,如果劉衛(wèi)東夫妻并沒有資助兒子買房,而是選擇讓兒子自己去拼搏,這一切都不會變得如此難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