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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當年做手機的時候沒有遇到過被電商平臺強迫排他的事情

盡管離職創(chuàng)業(yè)Angry Miao(怒喵)后,產(chǎn)品層面并未掀起很高關注度,但李楠卻在微博上極為活躍,特別是點評科技圈、手機圈的

是是非非。

4月11日上午消息,李楠寫道“說實話我當年做手機的時候沒有遇到過被電商平臺強迫排他的事情。甚至,還搞過一個型號,16G天

貓,32G京東,兩邊都拿獨家資源的操作。”

他進一步解釋“為何可以做到?是因為當時我要求自營官網(wǎng)也能消化三分之一的線上貨源。這樣,就敢隨時和京東天貓的任何一家

翻臉。”

李楠總結“所以品牌自己的直接銷售能力強,才是反平臺作惡的根本。”

這番言論耐人尋味,畢竟就在昨日(2021年4月10日),市場監(jiān)管總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阿里巴巴集團停止違法行為,并

處以其2019年中國境內(nèi)銷售額4557.12億元4%的罰款,計182.28億元。

決定做出后,阿里表示誠懇接受,堅決服從。CEO張勇在內(nèi)部信中同樣表態(tài),坦誠面對、回歸初心。

關鍵詞: 李楠 手機

責任編輯:Rex_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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