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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期1000萬元“彩云昆明消費券”2月3日發(fā)放

云南網(wǎng)訊(記者 趙崗)記者1月31日從昆明市商務局獲悉,2月3日中午12時起將發(fā)放第一期“彩云昆明消費券”,投放金額1000萬元,進一步提振消費信心,有效激發(fā)居民消費潛力。

本次消費券投放金額1000萬元,其中住宿餐飲券300萬元,加油券400萬元,其他通用券300萬元。有效期10天,為2022年2月3日12時起至2月12日24時止。

投放范圍為昆明市常住人口及在昆工作學習、觀光旅游人員,當前地理位置定位為昆明市即可申領消費券(以領券手機號歸屬地及領券與核銷定位信息進行結合認定);使用范圍為節(jié)假日期間重點保供零售企業(yè)及住宿、餐飲等單位,具體名單由市級相關部門核準后公布;投放平臺為中國銀聯(lián)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云閃付APP),消費者可通過云閃付APP領取,發(fā)券期內3個大類的消費券單用戶各限領一張。

消費券領取成功后,可到參加活動的商家線下(實體店)消費,消費券領取當日生效,逾期不消費自動失效;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張消費券,住宿餐飲券、加油券和其他通用券不疊加使用;其他通用券不能用于住宿、餐飲及加油。消費券在使用時,可與商家優(yōu)惠疊加使用。

市商務局提醒,如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問題時,市民及商家可通過12345熱線進行投訴,通過云閃付全國統(tǒng)一客服95516進行投訴、咨詢。

關鍵詞: 消費券

責任編輯:Rex_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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